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资本投资公司改革决策部署,进一步提升改革精准性和实效性,近日印发了《关于国有资本投资公司改革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资改革〔2022〕245号,以下简称《通知》),对国有资本投资公司试点企业进行了调整优化。
《通知》明确,中国宝武、、招商局集团、集团和中国建材等5家企业正式转为国有资本投资公司;航空工业集团、国家电投、国家能源集团、国机集团、中铝集团、中国远洋海运、中粮集团、中国五矿、通用技术集团、中交集团、保利集团和中广核等12家企业继续深化试点。
《通知》要求准确把握国有资本投资公司功能定位,持续深化改革成果,有效发挥功能作用,加快形成具有鲜明特点的发展模式。
下一步,国资委将指导推动国有资本投资公司稳步实施综合性改革,加快建设世界一流企业,为增强国有经济竞争力、创新力、控制力、影响力和抗风险能力发挥更大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