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称,根据公司战略规划和经营计划,为保证光伏玻璃的稳定供应,公司全资子公司隆基乐叶、浙江乐叶、泰州乐叶、银川乐叶、滁州乐叶、大同乐叶、香港隆基、古晋隆基与福莱特集团、安徽福莱特、浙江嘉福、越南福莱特于2019年5月15日在西安签订了关于光伏玻璃的采购协议。
采购数量为,2019年7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合计采购光伏玻璃数量为1.616亿平米。根据周卓创咨询2019年5月9日公告的光伏玻璃均价26.3元/平米(含税)测算,预估合同总金额约42.5亿元(含税),占公司2018年度经审计营业成本的约25%,本合同为重大采购合同,合同的签订符合公司未来经营规划,有利于保障公司光伏玻璃的分期稳定供应,不会对公司业绩造成直接影响。但本合同不属于特别重大采购合同,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