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2日晚间,江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林洋能源”)发布了《关于签订经营性合同的公告》。
公告显示,2019年8月,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林洋电力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林洋电力服务”)与灌云永贯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灌云永贯”)就灌云永贯98mw签订 了《灌云永贯98mw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合同》, 合同总价为人民币40,474万元。
全容量并网日期不晚于2020年6月30日。
林洋能源全资子公司南京华耀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华耀”,即 “出让方”)持有灌云永贯100%股权。灌云永贯经连云港灌云县发改委备案同意建设灌云永贯98mw光伏发电项目,项目总投资为50,000万元。
2020年3月11 日,南京华耀与申能新能源(内蒙古)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内蒙新能源”,即 “受让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以人民币100.00万元向其出售灌云永贯100% 股权。
本次股权转让工商变更办理完成后,灌云永贯将不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据悉,该承包项目工程地点位于连云港市灌云县南岗镇,承包范围包含项目及送出线路建设所需的全部设备费用、建安费用、建设期租地与补偿、基准日前的土地租金、林地植被恢复费/青苗补偿费、水土保持补偿费、办理建设手续所需费用、目标项目前期开发费用、技术咨询费用、监理费用、生产准备费、管理费、土地出让金、工程验收费用。
林洋能源表示,合同的顺利履行能够进一步拓展公司epc项目的开发建设,提高公司业务承接能力和盈利能力,为公司后续epc项目的合作与开拓提供更多经验,有利于提升公司的综合实力和市场竞争力。合同收入将占公司2018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1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