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和大家的是电网负责电费收缴的事。有很多人觉得这个消息太好,以至于不敢相信!
1901号文件
电网企业负责交易电量的计量和电费收缴。
能源局领导的解读有
直接交易模式下,项目自行选择符合交易条件的电力用户,并以电网企业作为输电服务方签订三方供用电合同,约定交易期限、交易电量、结算方式、结算电价、所执行的“过网费”标准以及违约责任等。
交易平台负责按月对分布式发电项目的交易电量进行结算;
按前文计算,北京的10千伏工商业用户的电价如下
在北京,在直接交易模式下,分布式发电厂与工商业客户与电网公司签订三方合同。合同价格以此价为基准 ,可能低几分钱。
如果光伏项目接入35千伏,电力用户以10千伏电压等级接入电网则过网费为0.4505-0.4263元=0.0242元,这是指一般工商业,如果是大工业,则是0.1956-0.1751=0.0205元。
过网费在整个电费收入中不到2%,大家想,国家电网只收这2分钱的过网费,就承担收费,计量等责任,国网愿意干吗?
我的答案是,不但国网愿意,而且是国网积极争取的。
以重庆电改为案例来分析吧。
2015年12月9日,国家发改委、能源局批复同意重庆市、广东省开展售电侧改革试点。重庆成为是首批售电侧改革试点省市
2015年12月18日上午,重庆市委市政府在举行重庆两江长兴电力有限公司(中国三峡集团控股)、重庆能投售电有限公司(重庆市能投集团控股)、重庆渝西港桥电力有限公司(国电投集团控股)3家试点售电公司授牌仪式。
2016年上半年在网上流转的《重庆售电侧改革内部调研报告》非常有名。
2015年底,重庆市经济信息委下发《关于做好2016年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试点工作的通知》,2016年重庆市电力直接交易确定为80亿千瓦时,约占全省工业用电量的25%。
碰到了结算问题:
1)结算问题,国网重庆市电力公司要求与用电企业结算,两江长兴电力公司收取购售电差价的服务费;两江长兴电力公司坚持按照《重庆市售电侧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与用户直接结算,向国网重庆市电力公司支付输配电价。政府多次协商但电网公司态度坚决,目前该问题已上报国家发改委裁决。
看到了吧!电网公司态度坚决,一定要与用电企业结算,然后把发电的费用给发电企业,给售电服务费给售电公司,自己留下输配电价。
2016年9月1日,重庆电力交易中心挂牌成立。该中心采取股份制形式,由电网企业、发电企业、售电企业、地方能源企业及第三方机构共同出资组建。
交易中心所开展的售电业务的结算方式,则按国网公司的要求,由国网负责计量和电费收缴。
目前,我了解到,所有省级电力交易中心都是由电网公司负责交易中心所交易电量的结算。
如果哪个省份的电力公司提出,该电力交易中心所交易电量,包括分布式发电的交易电量,不再由电网公司结算,我想国家发改委能源局一定会认真考虑这个请求的。
如果有谁知道哪个省的电力交易中心不愿意负责电费结算,而是同意让售电公司结算,请马上告诉我。
1901号文件
建立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平台。试点地区可依托省级电力交易中心设立市(县)级电网区域分布式发电交易平台子模式,或在省级电力交易中心的指导下由市(县)级电力调度机构或社会资本投资增量配电网的调度运营机构开展相关电力交易。交易平台负责按月对分布式发电项目的交易电量进行结算,电网企业负责交易电量的计量和电费收缴。电量平衡和偏差电量调整,确保电力用户可靠用电以及分布式发电项目电量充分利用。
电力体制改革9号文
(三)建立相对独立的电力交易机构,形成公平规范的市场交易平台
9、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和电力技术特性定位电网企业功能。改变电网企业集电力输送、电力统购统销、调度交易为一体的状况,电网企业主要从事电网投资运行、电力传输配送,负责电网系统安全,保障电网公平无歧视开放,按国家规定履行电力普遍服务义务。继续完善主辅分离。
10、改革和规范电网企业运营模式。电网企业不再以上网电价和销售电价价差作为收入来源,按照政府核定的输配电价收取过网费。确保电网企业稳定的收入来源和收益水平。规范电网企业投资和资产管理行为。
11、组建和规范运行电力交易机构。将原来由电网企业承担的交易业务与其他业务分开,实现交易机构相对独立运行。电力交易机构按照政府批准的章程和规则为电力市场交易提供服务。相关政府部门依据职责对电力交易机构实施有效监管。
12、完善电力交易机构的市场功能。电力交易机构主要负责市场交易平台的建设、运营和管理,负责市场交易组织,提供结算依据和服务,汇总用户与发电企业自主签订的双边合同,负责市场主体的注册和相应管理,披露和发布市场信息等。
电网公司的思维很超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