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6日,榆林市发改委印发《关于2020年风电、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榆政发改发〔2020〕80号)。文件指出,根据全市风电、光伏产业发展及电网消纳能力实际,榆林市暂停2020年风电、光伏发电项目申报,重点加快推进存量项目建设。
这里的存量项目,主要指2019年申报的平价、竞价项目。在国家能源局公布的2019年第一批平价项目中,陕西共24个光伏、风电项目入围,规模合计2.14gw,其中18个光伏项目位于榆林市,规模共1.73gw,预计投产时间2020年9月。在2019年竞价项目中,榆林市也有24个项目入围,规模共897.5mw,按规定应在2019年12月底前并网。
同时,根据榆林发改委规定,对纳入2019年光伏发电平价和竞价范围的项目,如果超过备案期限且未开工(标准为完成10%的支架基础施工),一律不得开工建设。
索比光伏网认为,榆林市出台这样的规定,虽然有些突然,但考虑到当地新能源消纳能力,其实是可以理解的。按照2019年平价、竞价规模,即使今年不再新增光伏项目,榆林市在2019、2020两年间也应有超过2.6gw项目并网。如果没有强大的外送通道,仅靠省内消纳,将给当地电网带来不小的压力。
正如发改委文件中所言,“十三五”以来,榆林市建成和待建风电、光伏发电项目规模远超规划目标,部分已批复项目不能及时开工建设,严重挤占产业发展空间。虽然陕西省对未能按时并网的项目制定了“逾期未开工、未建成项目的建设主体,2年内不得参与陕西省风电、光伏项目建设”的惩罚措施,但从整体情况看,实际并网投运比例仍然较低,及时刹车、防止企业“跑马圈地”不失为一项合理决策。
据媒体报道,已经有多位专家呼吁,考虑到新冠疫情造成全社会用电量下滑,建议取消今年对电网公司的“光伏利用比例95%”考核要求,鼓励更多可再生能源项目备案并网。但截至目前,尚未看到来自主管部门的正式文件。
以下是榆林市发改委政策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