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59, -0.24, -2.72%)(600401)10月17日晚间公告,根据此前披露的公告,上海证券交易所(财苑)与公司本着责任共担的原则,积极落实补偿相关事宜,海润光伏参考价误差补偿金已于6月27日通过各相关券商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发放完毕。经双方协商一致,本次补偿金由交易所和海润光伏各自承担50%。为保证受偿投资者在两周内获得补偿款项,交易所代公司先行垫付了补偿金。
2014年10月9日,公司已将上述海润光伏需承担的补偿金支付给交易所,鉴于公司已投《董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公司已于近日收到了美亚财产保险有限公司的保险理赔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