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小电站’啥也不用管,一个月能发300多度电。”9月28日中午,山东省沂南县岸堤镇兴旺社区64岁的贫困户胡茂银抬手指着屋顶上的一排太阳能板高兴地说。这片大约17平米的电池板,功率3千瓦,按照现行0.98元/度的电价补贴政策,一年可以为老胡赚来3000多元。
在兴旺社区,已有6个贫困户建起了像胡茂银这样的屋顶“光伏电站”,社区大院的屋顶也安装上了52千瓦的设施。
据了解,兴旺社区在光伏发电设施建设中,由贫困户用土地、林权证书等作担保,用发电设施和收益作抵押,在农发行贷入资金,由力诺集团进行统一建设维护。贷款前两年无需还本,政府贴息,第三年开始还本还息,分15年还清。除此之外,力诺集团还以每亩800元的价格流转了兴旺社区1000亩河滩地,采用农光互补的方式,雇佣社区贫困户在太阳能板下种植中药。
据岸堤镇人大主席卢绪光介绍,在贫困户屋顶建设光伏设施进行扶贫带有试验性质,考虑到贫困户屋顶质量以及房屋产权等问题,下一步该镇将重点在村集体闲置地带进行建设,产出效益一部分用于扶持贫困户,一部分用于光伏设施的运营维护,剩下的作为村集体共有财产。
沂南境内“五山三丘两平原”,是典型的山区县,老区县,现有贫困户2.9万户、4.7万人,贫困发生率6%。结合当地实际,沂南县今年在全县范围实施了光伏发电扶贫,部分村庄已经并网发电,享有0.98元/度的补贴电价政策,保持二十年不变。
谈及,沂南县委书记姜宁表示,沂南县自然条件好,年有效光照时长达1300小时以上;国家对光伏设施建设有政策,发电有补贴,积极利用好这些政策有助于解决相当一部分群众的脱贫问题。
据沂南县扶贫办副主任张家余介绍,该县目前正在实施一期光伏工程建设,125个贫困村、43.5兆瓦的光伏项目总投资3亿元,今年年底将实现全县所有村庄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