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12日,印发《2017-2018年清理现行排除限制竞争政策措施的工作方案》的通知,根据《反垄断法》对现行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中含有的地方保护、指定交易、市场壁垒等内容进行清理。
包括:
一)设置不合理和歧视性的准入和退出条件;
二)限定经营、购买、使用特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
三)对外地和进口商品、服务实行歧视性价格和歧视性补贴政策;
四)限制外地和进口商品、服务进入本地市场或者阻碍本地商品运出、服务输出;
五)排斥或者限制外地经营者参加本地招标投标活动;
六)强制经营者从事《反垄断法》规定的垄断行为。
那么,这是否意味着那些存在本地保护性质的光伏补贴政策将会被清理呢?
倘若此文件能够被彻底执行,将进一步刺激分布式与户用光伏的市场。因为很多地方政府为了保证当地企业的营收,不可避免的对光伏补贴的领取做出了种种限制。而这些被本地保护的光伏企业,无论是产品质量还是技术先进性,绝大部分与现行的主流光伏企业不在一个量级。
此文件的出台,将打破地方政府树立的牢笼,让用户可以更加自由的选择信赖的品牌,不再受补贴领取条件的限制,也让户用光伏的市场更加活跃起来。好的户用光伏产品将会越走远,多元化的户用光伏产品竞争也会更加激烈。
原文如下
关于印发《2017-2018年清理现行排除限制竞争政策措施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改价监〔2017〕209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根据《国务院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意见》(国发〔2016〕34号)要求,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商务部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了《2017-2018年清理现行排除限制竞争政策措施的工作方案》,经国务院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2017-2018年清理现行排除限制竞争政策措施的工作方案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商务部
2017年12月5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