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民间兴建各类分布式屋顶光伏电站的投资需求,市发改委昨日回应称,目前我市主要参照国家、广东省和深圳市有关文件,对这一符合循环经济、节能环保特点的项目进行规范管理和扶持。
记者昨日查阅了《深圳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我市发电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这份制定于去年7月8日的文件被视为我市发展“私人光伏电站”的最权威文本。
市发改委能源与循环经济处一位负责人告诉记者,个人利用自有住宅及在住宅区域内建设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可以直接向深圳供电局或深圳招商供电公司申请登记,深圳供电局、深圳招商供电公司按月集中向发改委申请纳入年度规模,发改委再根据我市年度规模指标情况出具纳入年度补贴规模的意见。如果是企业利用工商业等建筑屋顶建设的光伏发电项目,也可以根据我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有关规定,提交纳入国家资金年度补贴规模的申请。
记者注意到,这份通知还特别强调了深圳供电局、深圳招商供电公司应积极支持分布式光伏发电发展,高效优质办理并网等手续,并为确有需要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提供代收电费服务。两部门还需负责对项目的全部发电量、上网电量分别计量,免费提供并安装电能计量表。
而在补贴标准上,我市针对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执行的是国标,即实施全电量补贴政策,补贴价格为0.42元/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