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7日,河南省发改委印发《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的通知》,将会同省电力公司对存量项目进一步梳理分类,具备建设条件的项目,要在履行安全规范的基础上,按期推进建设并达到设计要求;不具备继续建设条件的项目,要及时调整、处置或清理。新能源项目建设季度通报将公布各地存量项目率,实行新增项目与存量项目挂钩,对存量项目并网率低的区域,暂停各类新能源增量项目。
根据文件,于4月20日前报送,优先支持已建成并网、未取得国家建设规模的发电项目自愿转为平价上网项目。已列入2019年度建设计划的平价光伏发电项目须于2020年底前建成并网,逾期未完成的视为自动放弃,项目建设方案予以取消。需要调整的项目,于4月20日前一并报送调整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