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能源局关于下发《2018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光伏行业相关的几个重点包括:
1)健全市场机制,继续实施和优化完善光伏领跑者计划,启动光伏发电平价上网示范和实证平台建设工作。
2)下达村级电站规模约1500万千瓦,惠及约200万建档立卡贫困户。
2017年的内容对比:年内计划安排光伏扶贫规模800万千瓦,惠及64万建档立卡贫困户。其中,村级电站200万千瓦,惠及40万建档立卡贫困户;集中式电站600万千瓦,惠及24万建档立卡贫困户。
2017年村级扶贫下发4.16gw,地面电站各省搞了超过7.2gw。
表:2017年下达的村级扶贫电站指标
表:2017年部分省份下达的地面扶贫电站指标(不完全)
3)稳妥推进光伏发电项目建设,规范促进分布式光伏发电发展。稳步发展风电和太阳能发电。强化风电、光伏发电投资监测预警机制,控制弃风、弃光严重地区新建规模,确保风电、光伏发电弃电量和弃电率实现“双降”。
2017年的内容对比:大力发展太阳能。继续实施光伏发电“领跑者”行动,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推动发电成本下降。调整光伏电站发展布局,严格控制弃光严重地区新增规模,对弃光率超过5%的省份暂停安排新建光伏发电规模。积极推进光伏、光热发电项目建设,年内计划安排新开工建设规模2000万千瓦,新增装机规模1800万千瓦。有序推进部分地区项目前期工作,项目规模2000万千瓦。
(2018年的用词,跟前几年的用词相比,话风突变,2018年光伏的关键词应该是:稳)
4)推动实行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制,落实可再生能源优先发电制度,推进可再生能源电力参与市场化交易,建立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激励机制,做好可再生能源消纳与节能减排、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等考核政策的衔接。
2017年的内容对比:研究实施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制和绿色电力证书交易机制,探索建立绿色电力证书发放和交易体系。
其他行业的2017年、2018年的一些对比如下图所示。
政策原文:国家能源局印发2018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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