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9日,福建省发改委启动了2022年集中式光伏电站试点申报工作。根据文件,福建省2022年集中式光伏电站的试点项目包含五类:
1)近海养殖渔光互补、2)内陆水面及海上光伏、3)工业园区成片屋顶光伏、4)结合废弃矿区修复治理的地面光伏、5)结合特色种植的药光(林光、农光)互补。
1、建设规模要求
各地申报10万千瓦及以上的大型集中光伏电站项目。对于占用一般湿地的项目,其投资规模必须符合福建省重点项目的申报条件。
2、并网时间要求
在年内开工建设,且原则上可在2022年内全部建成投产,最晚必须在2023年上半年全部建成投产。
3、储能配置要求
同步配套建成投产不小于项目规模10%(时长不低于2小时)的电化学储能设施。储能设施未按要求与试点项目同步建成投产的,配建要求提高至不小于项目规模15%(时长不低于4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