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家能源局统计,2015年我国西北部分地区出现了较为严重的弃光现象,甘肃和新疆的弃光率分别达到了31%、26%。为了解决问题,国家在2016年初出台了相应政策,但是效果并不是很理想。据能源局公布,2016年一季度全国弃光限电约19亿千瓦时,主要发生在甘肃、新疆和宁夏,其中,甘肃、宁夏弃光率分别为39%和20%;而新疆的弃光率达到了惊人的52%!如此严重的弃光问题不但形成了巨大的能源浪费,还对整个光伏行业造成了无法挽回的经济损失。而经过2016年上半年的抢装潮之后,我国的电站规模进一步扩大,这无疑加大了弃光限电问题继续恶化的可能性。所以,对当前的光伏行业来说,解决弃光问题刻不容缓。2016年以来,国家为了解决弃光问题也是煞费苦心,接下来让我们看看为了解决弃光限电问题,国家都出台了哪些助力光伏消纳的政策。
1、国家能源局 《关于做好“三北”地区可再生工作的通知》 国能监管〔2016〕39号
发文时间:2016年2月5日
主要内容: 要求华北、东北、西北地区(以下简称“三北”地区)做好风电、光伏发电等可再生能源消纳,充分挖掘可再生能源富集地区电能消纳潜力和电力系统辅助服务潜力,着力解决弃风、弃光问题,促进可再生能源与其他能源协调发展,满足民生供热需求。
解读: 显然,由于2015年出现了较严重的弃光限电问题,国家开始准备在2016年内着手解决弃光问题。该政策的出台拉开了国家整治新能源行业隐疾的序幕,吹响了光伏行业向“弃光限电”顽疾宣战的号角。
2、国家能源局 《关于建立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目标引导制度的指导意见》 国能新能〔2016〕54号
发文时间:2016年2月29日
主要内容: 根据各地区可再生能源资源状况和能源消费水平,依据全国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中长期总量目标,制定各省(区、市)能源消费总量中的可再生能源比重目标和全社会用电量中的非水电可再生能源电量比重指标,并予公布。鼓励各省(区、市)能源主管部门制定本地区更高的可再生能源利用目标。
解读: 该政策出台更多的是鼓励各地区制定更高的可再生能源利用目标,在此之后,弃光限电问题日益凸显,消纳问题已经成为制约光伏发展的大问题,国家因此开始颁发强制性政策,力求一举解决弃光限电顽疾。
3、国家发展改革委 《可再生能源发电全额保障性收购管理办法》 发改能源[2016]625号
发文时间:2016年3月24日
主要内容: 电网企业(含电力调度机构)根据国家确定的上网标杆电价和保障性收购利用小时数,全额收购规划范围内的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的上网电量。
可再生能源并网发电项目年发电量分为保障性收购电量部分和市场交易电量部分。其中,保障性收购电量部分通过优先安排年度发电计划、与电网公司签订优先发电合同(实物合同或差价合同)保障全额按标杆上网电价收购;市场交易电量部分由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通过参与市场竞争方式获得发电合同,电网企业按照优先调度原则执行发电合同。
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会同经济运行主管部门对可再生能源发电受限地区,核定各类可再生能源并网发电项目保障性收购年利用小时数并予以公布。地方有关主管部门负责在具体工作中落实该小时数,可再生能源并网发电项目根据该小时数和装机容量确定保障性收购年上网电量。
非可再生能源发电挤占消纳空间和输电通道导致的可再生能源并网发电项目限发电量,由相应机组按影响大小承担对可再生能源并网发电项目的补偿费用。
解读: 全额保障性收购管理办法的出台不仅对我国的光伏消纳难题提供了解决办法,还对我国可再生能源产业的持续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而对于光伏发电行业来说,该政策就像一场及时雨,如果能够得到贯彻实施,将一举扫除弃光限电的阴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