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18年年度报告,实现营业收入1300.55亿元,同比增长22.7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7.80亿元,同比下降31.6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5.86亿元,同比下降80.39%;基本每股收益0.93元,拟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4元(含税)。
集团主要从事包含汽车及传统燃油汽车在内的汽车业务、手机部件及组装业务、二次充电电池及光伏业务,并积极拓展城市轨道交通业务领域。
年内,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东的净利润,较2017年同期减少31.63%,主要是因为补贴退坡影响及研发费用上升所致。
汽车及相关产品业务的收入约760.07亿元,同比上升34.23%;手机部件及组装业务的收入约422.30亿元,同比上升4.34%;二次充电电池及光伏业务的收入约89.50亿元,同比上升2.09%。三项业务占集团总收入的比例分别58.44%、32.47%和6.88%。年内,新能源汽车业务收入约524.22亿元,同比增长34.21%,占集团收入比例进一步提升至4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