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省发改委下发关于印发《河南省新能源项目库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通知指出:
包括集中式风电、分散式风电、集中式、6兆瓦及以上的发电项目要纳入项目库管理范围。
6兆瓦以下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含项目)不纳入项目库管理范围,各地根据当地整体开发方案和电网消纳条件推进实施,由电网企业(含增量配网)优先保障并网消纳。
项目库包括:储备库、前期库、建设库,实行省级统筹、省市县分级管理。
通知对于建设库强调:
6兆瓦及以上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纳入储备库后,由省能源主管部门会同电网企业等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列入年度开发方案。原则上每年上、下半年各组织一次。
风电、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省能源主管部门印发年度方案编制要求,由各县(市、区)选择前期库内项目进行申报。
省能源主管部门组织对项目支持性文件进行形式审核,电网企业进行接入及消纳条件复核。省能源主管部门依据形式审核、接入及消纳条件复核、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完成情况等因素,确定年度开发方案。原则上每年上、下半年各组织一次。
列入年度开发方案的项目,推送入建设库。建设库项目纳入全省新能源项目建设“月调度、季通报、年监测”体系,涉及项目业主、项目所在地能源主管部门参与相应考核与监测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