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周,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了人民法院依法审理破产案件、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十大典型案例,其中两个案件与江苏有关,均来自光伏行业,分别是江苏协鑫能源有限公司对上海太阳能科技股份公司、江苏顺风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对太阳能电力有限公司的破产重整。
多位业内人士和专家学者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均表示,两个案件的破产重整均体现了“企业主体、政府推动、市场引导、依法处置”的原则,以完全市场化的方式实现了企业重生、产业重振,对当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积极稳妥处置“僵尸企业”堪称有益借鉴。
多重困境,行业“优等生”为何先“下课”
上海超日是国内较早从事太阳能光伏生产的民营企业,2010年11月在深交所中小板挂牌,2012年3月发行存续期限为5年的“11超日债”。此后,公司整体业绩持续亏损,生产经营管理陷于停滞,无力偿付供应商货款,银行账户和主要资产被冻结、抵押或查封,应付债券不能按期付息,“11超日债”也因此成为我国债券市场首个公司债违约案例。
受制于沉重的财务负担和当时光伏产业整体低迷等影响,超日难以在短期内通过主营业务经营来恢复持续盈利能力。2014年4月,债权人以超日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为由,向上海第一中院申请破产重整;6月26日裁定受理,因连续3年亏损,超日被暂停上市。
相比上海超日,成立于2001年1月的无锡尚德发迹更早、知名度更高,曾创造中国光伏行业多个第一。尚德电力控股有限公司于2005年在美国纽交所上市,无锡尚德是尚德电力旗下资产规模最大的生产基地,10年间成长为全球最大的光伏组件生产商之一。
2012年,由于行业恶性价格战、全球产能过剩,以及自身决策频繁失误和内部管理问题等原因,无锡尚德陷入极端困境,并导致尚德电力股价一度跌至0.6美元以下,3次收到纽交所停牌警告,并一度被强制进入退市程序。2013年3月,中国银行无锡新区支行等8家银行以无锡尚德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为由,向无锡中院申请破产重整。
“与破产清算相比,破产重整虽有较大不确定性,但若能找到合适的战略投资者,企业仍有重生希望。”无锡中院金融庭庭长蒋馨叶介绍,通过各方利害关系人的协商,并借助法律强制性地调整他们的利益,对债务人企业进行生产经营上的整顿和债权债务关系上的清理,可以帮助企业摆脱财务困境,重获经营能力。
“之所以作出重整裁定,原因有三。”蒋馨叶分析说,首先,从债权人利益最大化角度考虑,无锡尚德已明显缺乏清偿能力;其次,考虑到公司2000多名职工的妥善安置;第三,基于公司尚有优质资产运营能力,“力图通过破产重整,最终盘活企业优质资产”。
积极稳妥,最大程度保全债权人利益
超日和尚德曾是国内光伏行业的骨干,债务关系错综复杂,足以影响社会稳定,但政府“兜底”又有违市场经济规律,还容易背上沉重的包袱。
上海一中院指定一家律师事务所和一家会计师事务所组成超日的联合管理人,于2014年10月公开超标,综合考察后确定江苏协鑫能源有限公司等9家单位组成联合体,共同出资19.6亿元,用于支付重整费用和清偿债务,以及超日后续经营流动资金。
根据重整计划,超日的职工债权和税款债权全额受偿;有财产担保债权按担保物评估价值优先受偿,未能就担保物评估价值受偿的部分作为普通债权受偿,普通债权20万元以下部分全额受偿、超过20万元部分按20%比例受偿;“11超日债”本息全额受偿。超日更名为,并于2014年实现盈利;2015年8月,“*st超日”更名后恢复上市,涨幅一度达10倍,市场回应积极。至此,超日重整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