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白朝鲜族自治县铭远新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集中式建设项目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lqh2018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长白朝鲜族自治县铭远新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集中式光伏扶贫建设项目epc总承包,已由吉能新能【2017】407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白朝鲜族自治县铭远新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资金及企业自筹,且资金已落实。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及监理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中标单位。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长白朝鲜族自治县铭远新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集中式光伏扶贫建设项目epc总承包。
2.2 建设地点:长白朝鲜族自治县八道沟镇。
2.3 招标内容:
1标段:9兆瓦,本期安装光伏组件33880块,60kw组串逆变器140台,1mw箱变5台,1.25mw箱变3台,新建一座10kv开闭站,外线接入,带动贫困户360户。
2标段:本施工项目的全程监理。
2.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的合格工程。
2.5 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
1标段投标人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兼具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近三年具有两个专业类似工程业绩各一项;
投标人拟派出相关专业项目经理1名,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8年以上施工经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并无在建工程;
技术负责人为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1名。
2标段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或电力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具有类似工程业绩一项。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是60周岁以下1人,五年以上施工监理经验,具有相关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及相关专业工程师职称,并无在监工程。
3.2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外省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须按照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6】1号、吉建办【2017】57号文件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6投标人需提供检察院开具的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5月18日至2018年5月24日(节假日休息),每日上午08:30-11:30,下午13:30-16:30(北京时间,下同)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 报名时需携带以下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份: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
(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1标段);
(4)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
(6)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职称证、身份证(1标段);
(7)技术负责人身份证、职称证、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社保证明(1标段);
(8)《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9)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中标通知书、合同);
(10)总监理工程师注册证及职称证、社保证明(2标段);
4.3招标文件2500元/套,图纸1000元/套,售后不退。
联系人: 张涛
电 话: 13261169391
邮 箱:chinazbcg@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