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1日,国务院扶贫办会同国家能源局在北京召开全国工作视频会议,总结了今年光伏扶贫工作取得的成绩,并分析当前存在的问题,研究部署下一步建设和管理工作。
为完成2020年全面脱贫的战略目标,11月8日,国务院扶贫办综合司、国家能源局曾联合发布《关于完善光伏扶贫项目目录的通知》。据通知显示,为完善光伏扶贫项目目录,要求各省须梳理光伏扶贫项目信息并抓紧报送录入。报送范围为“”第一批光伏扶贫项目,以及“十三五”第二批光伏扶贫项目下达的村级电站。
同时要求各省将今年6月30日前建成并网的符合相关政策的“十三五”第一批光伏扶贫项目,于2019年12月15日前报送国务院扶贫办和国家能源局;将2019年底建成并网并符合相关政策的“十三五”第二批光伏扶贫项目于2020年1月25日前报送。
目前,第一批“十三五”光伏扶贫项目报送即将截止,部分省份提前公示两批报送名单。据统计,截止到12月13日,共有四川、云南、甘肃、吉林、海南、山西、新疆、黑龙江等8个省份发出公告,共计993个项目,854.004mw。
其中,海南省报送的第一批“十三五”光伏扶贫项目全部并网,山西、黑龙江第二批“十三五”光伏扶贫项目全部并网,而四川4.0mw、云南6.776mw、新疆108.432mw未被纳入第一批“十三五”光伏扶贫项目名单。
此外,海南省上报的“十三五”第一批光伏扶贫项目(5个),共计1.146mw均已在2018年12月31日前并网,而本次拟上报国家纳入光伏扶贫补贴目录的项目共计6个,装机容量达1.093m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