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发电项目建设管理暂行办法》(东发改〔2017〕770号),现将符合有关要求,拟列入我市第七批、第八批分布式光伏项目的名单进行公示(详见附表)。同时,名单内项目建设主体不能违反《关于东莞市科技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财政专项资金不予资助具体范围的若干规定》(东财[2017]341号)(http://czj.dg.gov.cn/gkmlpt/content/0/697/post_697525.html)第五项的规定。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方式向市发展和改革局电力管理和节能科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米乐app官方的联系方式、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相关的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米乐app官方的联系方式、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相关证明材料。
公示时间:2020年2月12日至2月25日(1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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