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2日,在刚刚召开的“交通能源转型产业研讨会”上,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副司长王大鹏指出,“十四五”及今后一段时期,我国可再生能源将以更大规模、更高比例发展,步入高质量跃升发展新阶段,进入大规模、高比例、低成本、市场化发展新时代。
王大鹏介绍,“十三五”以来,全国能源系统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努力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大力推动新能源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截至2020年底,我国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总规模达到9.3亿千瓦,占总装机的比重达到42.4%,其中风电、太阳能发电装机容量已连续多年位居世界第一。
在王大鹏看来,随着可再生能源的发展壮大,制约可再生能源发展的土地、消纳等问题日益突出,可再生能源也需要不断创新发展模式,实现与其他产业的融合发展和多元化开发利用。交通行业与可再生能源具有广阔的融合发展空间,发展意义重大,既有利于进一步发展可再生能源,又有利于推动交通能源低碳转型,共同为实现双碳目标作出贡献。
为此,王大鹏建议,未来要加快“新能源 交通”等融合发展项目推广应用。他表示,“十四五”期间,新能源将坚持“集中式与分布式并举”“就地利用与外送消纳并举”的发展方式。而当前土地因素已成为制约新能源发展,特别是在中东部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公路沿线边坡、服务区、加油站等区域具有大量可利用的土地和空间资源,具备开展“光伏 ”等新能源分布式开发和就近利用的有利条件。
同时,王大鹏表示,要推动可再生能源与电动汽车融合发展。他认为,电动汽车自带电化学储能设备,是破解当前制约新能源发展消纳问题的重要措施。未来随着电动汽车应用规模的进一步扩大,电动车车载电池的可用功率将十分可观。
王大鹏还指出,要探索可再生能源规模化制氢利用。在他看来,氢能作为零碳、清洁、灵活的能源载体,是能源绿色低碳转型的重要方式。利用可再生能源的电解水制氢不仅是清洁制氢重要的技术路线,更是实现可再生能源“时空转换”,促进可再生能源消纳和大规模、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措施。当前受成本、技术等因素制约,可再生能源制氢的占比还很低,但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目前占比较高的“灰氢”最终都需要向“绿氢”的转变。
“‘十四五’期间,要在可再生能源资源条件好、发电成本低、氢能储输用等产业发展条件较好的地区,可探索可再生能源发电制氢产业化发展,打造规模化的绿氢生产基地。”王大鹏表示,要推广燃料电池在工矿区、港区、船舶、重点产业园区等示范应用,提高交通领域绿氢使用比例;在可再生能源资源丰富、现代石油化工产业基础好的地区,也可重点开展能源化工基地的绿氢替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