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日,河南发改委印发《关于组织2023年首批、项目申报有关事项的通知》,结合《河南省新能源项目库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快新能源开发。
文件指出,本次申报优先支持驻豫煤电企业,不限申报个数,鼓励驻豫煤电企业优先采用已下达的灵活性改造对应新能源建设规模组织申报。此外,优先鼓励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申报,对纳入项目库管理的6mw以上分布式光伏项目不限制申报个数。
优先支持存量项目并网率、组卷率高的市县参与本次申报,平顶山、南阳、焦作、商丘4市存量多、进展滞后的省辖市,除煤电企业和分布式光伏项目以外,原则上全市最多申报3个项目。
文件表示,加大对新能源装备龙头企业的支持力度,对市企深度合作、产业项目进展较好的新能源装备龙头企业申报项目予以支持。
文件强调,要引导项目均衡布局,原则上单个县(市、区)申报项目不超过2个。各地要加快存量项目建设,对涉及光伏用地的项目,要严格按照相关政策落实用地条件,使用未利用地以外土地建设的,应该依法依规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
根据河南此前下发的《关于严格耕地用途管制落实耕地"进出平衡”的实施意见》来看,光伏项目,使用农用地的,包括光伏方阵在内的所有用地均应当依法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河南几乎已经没有农光互补项目发展空间。
事实上,河南近两年光项目开发力度一直较低,风、光全部为市场化项目。2021年,其消纳空间为4gw,申报项目均为市场化项目;2022年下发的5.1gw风光项目,依然全部为市场化,其储能配置要求按照20%~55%、时长2~4小时不等,明显高于其他省份储能配置比例。
此外,2022年河南省电力公司对于新增分布式光伏项目也给出了不低于10%、2小时自建或租赁储能设施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