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局发的《关于开展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试点的通知》在市场上引起很大的反响,很多专家进行了各种解读。
本文作者原供职于国家电网公司,分管分布式电源接入相关工作,长期从事配电网、分布式电源、电动汽车等相关产业研究工作。相信他的解读会给大家带来更多的启发。
一、该文件带来了哪些改变?1.原来的电价计算分布式光伏的电价按照上网模式分为两种(详见)
1、“自发自用、余电上网” 模式自发自用部分电价 = 用户电价 0.42 地方补贴
余电上网部分电价 =当地脱硫煤电价 0.42 地方补贴
其中,0.42元/kwh为国家补贴,连续补贴20年。
以北京市为例,给大家做个说明。如果在北京市的商场上做一个分布式。商场执行的是商业电价,分峰平谷。
2、“全额上网” 模式全国分为三类电价区,光伏标杆电价分别为0.65元/kwh、0.75元/kwh、0.85元/kwh。
(红色为一类区,黄色为二类区,绿色为三类区)
3、分析很明显,
“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的收益要高于“全额上网”模式,而且“自发自用”比例越大,项目收益越好。
2.可交易之后,分布式光伏电价计算《关于开展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试点的通知》之后,若你的分布式光伏项目成为试点项目,则电量的销售可以有三种选择方式。
方式一:分布式发电项目与电力用户进行直接交易,向电网企业支付“过网费”。交易范围首先就近实现,原则上应限制在接入点上一级变压器供电范围内。
方式二:分布式发电项目单位委托电网企业代售电,电网企业对代售电量按综合售电价格,扣除“过网费”(含网损电)后将其余售电收入转服给分布式发电项目单位。
方式三:电网企业按国家核定的各类发电的标杆上网电价收购电量,但国家对电网企业的度电补贴要扣减配电网区域最高电压等级用户对应的输配电价。
因此“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中,
试点前:余电上网部分电价 =当地脱硫煤电价 0.42 地方补贴
试点后:余电上网部分电价 =用户交易电价-过网费 0.42*90% 地方补贴
“用户交易电价-过网费 0.42*90%”肯定是高于“当地脱硫煤电价 0.42”
因此,试点后项目实际获得的上网电价提高,项目收益变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