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去年底,县光伏扶贫电站累计发电量12258万度,实现收益10643万元,扣除相关费用后,共计发放收益5417万元。目前,全县135个省扶贫工作重点村全部退出,建档立卡贫困群众已全部实现稳定脱贫。
沂南县有建档立卡贫困人口5.3万户、9.1万人,是全省20个扶贫任务比较重的县(区)之一。脱贫攻坚以来,该县结合当地日照资源充足、荒山荒滩多的实际,因地制宜开展光伏扶贫,为促进贫困户持续稳定增收,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提供产业支撑。
按照“统筹实施、建管结合、精准帮扶、整村提升”的工作思路,由政府统筹集中安装、管护光伏扶贫电站,对电站收益实行“县级统筹、民主分配、合理设岗、动态管理”分配机制,光伏扶贫成为全县脱贫攻坚工作亮点。截至目前,全县已建成光伏扶贫电站252个,总装机容量44.9兆瓦,涉及全县573个行政村,实现了省定扶贫工作重点村全覆盖。光伏扶贫电站5417万元的收益中,1470.58万元用于村集体增收,3946.42万元用于带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2.2万户、3.4万人增收脱贫,户均增收1793.83元。
按照“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原则,在建站模式上,对具备光伏安装接入条件的村,利用村委会和公共场所屋顶、院落,建设单村电站;不具备安装接入条件的村,以乡镇为单位,多个村庄联合,选择适宜安装和电网接入的荒山、荒滩等未利用地,集中建设容量不等的联村电站。在运行维护上,由县富农光伏公司统一管理,运维费用根据光伏电站发电量的多少,按照0.06元/度从发电收入中计提。在风险防控上,统一为光伏电站购买了财产保险,在发生因自然灾害、人为损害等原因导致光伏扶贫电站部分或全部损毁时,由保险公司根据损毁的比例按照投保时光伏电站价值全额赔付。
为确保收益精准发放到户,实行“四步工作法”:第一步,分析研判。村里召开由村两委、扶贫理事会成员参加的分析研判会,甄别出需光伏收益带动的无劳动能力和弱劳动能力贫困户,并讨论适合弱劳动能力贫困户从事的公益岗位。第二步,民主评议。村级召开由村两委成员、党员代表、村民代表、扶贫理事会成员、弱劳动能力贫困户参加的民主评议会,讨论光伏收益带动贫困户增收方案。第三步,乡镇审核。乡镇扶贫办对村级上报的光伏收益带动贫困户增收方案进行审核。第四步,发放收益。根据贫困户公益岗位工作情况,由镇经管站通过“惠农一卡通”发放到贫困户手中。
为确保光伏收益“真扶贫、扶真贫”,沂南县对受益贫困户实行动态管理,建立完善的贫困户纳入、退出动态调整机制。根据村里贫困户变化情况和光伏收益数额,每季度对受益对象及受益额度及时、灵活作出调整,将符合光伏收益帮扶条件的及时纳入,不符合光伏收益帮扶条件的及时退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