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浙江云和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公开了关于审批工作的函,原文如下:
关于光伏发电项目审批工作的函
县发展改革局:
为进一步推进我县“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和“一支队伍管执法”工作,根据《云和县推行“一支队伍管执法”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和《云和县人民政府关于将部分部门行政处罚权交由浮云街道办事处等10个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行使的通告》的文件规定,目前除云和工业园区范围内涉及城乡规划(违建处置)方面的综合行政执法事项均已赋权至乡镇(街道),为保证工作有效衔接,请贵局在今后的光伏发电项目审批工作中除在云和工业园区范围内的项目外,其余范围的光伏发电项目审批请交由属地的乡镇(街道)审查。
特此函告。
云和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2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