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十三五”末,非化石能源消费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为5%~8%,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基本指标达到10%,优秀指标达到15%。新能源装机规模力争达到3800万千瓦,占到全省发电总装机的比重30%以上。其中,风电装机容量为1600万千瓦;太阳能发电达到1200万千瓦;水电装机达到250万千瓦(含农村水电装机);煤层气发电装机达到700万千瓦;生物质发电装机达到50万千瓦。
“十三五”期间,围绕风、太阳能、水电、生物质能、煤层气、地热能等重点新能源,我省将优化新能源产业布局,开拓产业发展新路径,打造高比例新能源的综合能源基地。
围绕国家能源发展战略,立足于我省能源结构配比优势、输送优势和能源市场便利等优势,运用“两轮驱动”,推进“三大创新”、继续深入实施“四大工程”,构建“五大支撑体系”,推动我省打造传统能源与新能源相结合,形成较高比例清洁能源的综合能源基地。
并加快建设外送通道。加快蒙西~晋北~北京西1000千伏特高压交流外送通道、榆横~晋中~石家庄1000千伏特高压交流外送通道、晋北~江苏±800千伏特高压直流外送通道、盂县~河北南网点对网500千伏交流外送通道等建设,不断提升北部风电外送能力。优化电力调度运行机制,在多能打捆外送机制上给予保障额度,在更大电力需求市场进行消纳,最大限度保证新能源全额上网。
加快沉陷区光伏领跑基地外送通道建设。在做好我省4条国家重点外送通道项目建设的基础上,为满足大同电网大量风电、光伏等富余电力的送出需求,建设大同500千伏汇集站;新建雁同~平鲁~五寨~固贤双回路线路、平城~繁峙~阳泉单双混合线路、阳泉~晋中东~潞城~晋城东双回线路等500千伏西部通道和东部通道,大幅提升北电南送的输送能力。
在光伏方面重点提出了:
大力推进采煤沉陷区“光伏领跑者”基地建设。加快推进大同采煤沉陷区“光伏领跑者”基地建设。“十三五”期间,新增朔州、忻州、吕梁、晋中、阳泉、临汾、长治、太原等市采煤沉陷区光伏基地,综合利用沉陷区土地约500万亩,总规划容量为1100万千瓦,根据各区域条件适时启动招标工作。统筹安排我省采煤沉陷区资源,按年均120万千瓦目标推进,争取“十三五”末新增规模600万千瓦。
加大推进光伏扶贫工作。在临汾、大同实施光伏扶贫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将范围扩大到以吕梁、太行两大连片特困扶贫区为主的贫困地区,重点解决无劳动能力深度贫困人口的脱贫问题。我省计划每年新增30万千瓦的专项扶贫指标,“十三五”末新增规模150万千瓦,贫困人口每年补助3000元,通过产业造血式扶贫实现了贫困人口长期收益保障,同时改善当地农村农民生产生活条件。
鼓励推进太阳能热发电示范试点。以大同中石化新星双良的5万千瓦塔式太阳能光热发电项目和晋能清洁能源的5万千瓦槽式太阳能光热发电项目为示范,探索不同太阳能热发电技术模式,推进我省太阳能热发电技术产业化发展,力争“十三五”末投产50万千瓦。
多方推进分布式光伏应用。系统调研工业企业和大型公建屋顶资源,鼓励工业企业结合负荷需求安装分布式光伏系统,并探索和工业节能联动推广。鼓励具备建设屋顶光伏发电条件的大型公建安装分布式光伏系统,新建大型公建同步设计分布式光伏系统。鼓励在火车站(含高铁站)、高速公路服务区、飞机场航站楼、大型综合交通枢纽建筑、大型体育场馆和停车场等公共设施系统推广光伏发电。
鼓励出台太阳能发电补贴政策。全国10余个省份已出台太阳能发电相关的补贴支持政策,晋城市[]走在全省的前列,出台了电量补贴和初装补贴政策。为促进太阳能发电较快发展,应及时出台太阳能发电电量补贴政策,重点支持应用先进光伏组件的城镇建筑、工业园区和农村的分布式光伏项目,光热及微电网示范试点项目等。
加快设立太阳能产业发展基金。聚焦高转化率电池和组件产品研制和示范应用、城镇能源转型、融资难的中小企业等,财政安排产业专项资金,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的原则,与社会资本共同设立子基金,以股权投资方式,引导社会资本共同投资于太阳能产业。
在光伏用地方面,太阳能发电用地占地较大(每1万千瓦占地200~300亩),在建设过程中要结合土地资源高效利用,发展光伏 农业、光伏 建筑等多种形式,通过做好开发布局避开各类环境敏感区,尽量占用荒山荒坡等未利用土地,通过合理选址和加强技术措施,减少运行过程中的光污染、电磁辐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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